考生获得考核资格所依据的成绩为申请材料赋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专业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报名人数或材料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符合考核要求的考生数为准。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需于4月25日14:30—17:00持身份证到金沙集团1862cc长清湖校区正德楼208报到。报到现场扫描缴费二维码缴纳考核费180元后,方可参加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1)专业课笔试测试时间、地点:4月26日上午8:30—10:30
专业名称 | 笔试地点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高校思政骨干专项、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 | 正德楼106教室 |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时间、地点:4月27日8:30开始
专业名称 | 面试地点 | 候考地点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正德楼312室 | 正德楼310室 |
思想政治教育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 | 正德楼43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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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 | 正德楼413室 | 正德楼306室 |
党的建设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正德楼432室 |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地点
4月27日8:30开始,正德楼202室
2、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生根据随机确定的次序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形式,面试由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包含必答题2道题目和随机交流提问),主要从专业知识和考生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
(1)拟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排序。其中,材料审核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总分200分。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2
总成绩按照报考专业或专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优先依次按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高低排序。
(2)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学校的相关要求,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研究生院、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追责及复议
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月6日前,学院接收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试过程和成绩存在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学院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0292
监督投诉邮箱:2213448158@qq.com
5、联系方式
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诚信应考。
咨询电话:0531-8618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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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