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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

金沙集团1862cc院、系(部)教务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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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28
浏览量:2011-09-28

金沙集团1862cc院、系(部)教务工作规程

山东师大教字【200321

一、分管教学工作的院、系(部)领导工作职责

1、在院、系(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全部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完成本单位教学任务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定本院、系(部)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经院、系(部)务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审定开课前的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学期开课前对课程任课教师的安排、教学计划的异动及执行过程中的调、停课现象负全部责任。

4、审定教研室上报的学期任课教师名单及选定使用的教材,布置教学任务,检查教师教学日历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学工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组织期中、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并进行总结。

5、听取教学检查过程中,本单位学生对教学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向院、系(部)务办公会议作专题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6、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7、组织制订和实施本教学单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领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选用及自编教材使用的审定工作。

8、组织教师研究和改进教学,主持本单位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

9、组织各种教学评估和教学评优活动。

10、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11、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12、督促、检查教务员做好教学计划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资料的统计、上报和管理等日常教务工作。

13、督促检查本单位教学秩序、学生考勤情况。

14、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系(部)主任或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员工作职责

教务员在院长、系(部)主任和本单位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教务处的指导。教务员必须以爱岗敬业、认真仔细、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熟悉教学、精通业务、驾驭教务的能力,在分管教学的院长、系(部)主任的配合支持下,做好学生考籍、学籍管理等教务行政工作,努力为教学服务。其工作职责是:

1、专业培养方案的管理

1)参与本单位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研究和制订,熟悉培养方案的制订和执行程序,了解教育教学规律;

2)审核开课前的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学期开课前对课程任课教师的安排、教学计划的异动情况及时与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协商解决,对执行过程中的调、停课现象事先必须清楚,及时向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程序报教务处;

3)统计每学期本单位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包括教师姓名、职称、授课课程名称、授课年级、课程学时、学分等内容);

4)对照培养方案审核教研室上报的学期任课教师名单及选定使用的教材,协助分管领导布置教学任务,学期前、后分发教师教学日历、教研室工作计划并收存建档;负责清点、领发师生使用的教材。

5)协助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期中、期末教学工作检查,了解本单位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学生考籍管理

1)做好学生期中考试(考查)和期末考试工作,保密试题,保证考试各环节组织严密,顺利进行,收存试卷并归类建档;

2)督促各任课教师按时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学生成绩库,有成绩异动情况按规定办理;

3)配合教务处选课考试中心及时审核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学位授予资格;

4)打印历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单,认真整理,如数建档归学校档案室保存;

5)按照教务处要求,做好学生日常的缓考、重考、重修等组织、安排、考试、成绩上报工作。

3、学生学籍管理

1)主持学生的入学注册情况;

2)办理学生请假、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工作的报申、登记、通知、存档等事宜;

3)负责审核、领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妥善保管培养方案、学生学籍表和教务处转发、印发的教学管理文件、通知等材料,学生学籍表按规定移交学校档案室;

5)参照本科学生管理办法,办理进修生的有关事宜。

4、其他工作

1)协助本单位分管领导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先进的教学管理理念和高等教育管理知识,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注重工作实效,牢固树立管理寓于育人、管理服务教学的思想,在管理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进取。

(教务处二○○三年七月发布)